健康維護疾病治療自己有責
醫病關係自從上世紀八零年代後期悄悄的轉變。醫師的角色從以解除病人病痛之專業人道行為,轉變為醫事技術有價服務的提供者。這是一個事實也是趨勢。過去醫院及醫師有捨我其誰的自視,常常自許爲社區民眾健康守護者的角色。很多疾病的診斷與治療常常是醫師說了算。SARS爆發之後,醫療作業開始重視團隊服務,醫學倫理再度受到肯定,相關病人權利、「病人安全」、「病人隱私」受到重視。今年五月政府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修正。以病人爲中心的醫療服務在台灣正式開展了。如此醫病運作的順暢有效,過去偏重於醫師醫院的單向作爲,病人對自己健康的管理也應該逐漸的擔起相對的責任。
個人健康管理的第一步是建立自己的健康資料庫。個人健康的資料包含日常生活飲食習慣紀錄,身心靈平衡狀態;不只是現況而已,更有過去病史,家族的病史及各式檢驗資料的收集。每個人應該要有自己的備份,必要時得提供不同的醫療團隊作參考。以目前國內交通的方便、網路資訊的發達,一般民眾不再滿足於僅接受個別醫師的專業主張。對於個人的醫療需求,貨比三家的習慣,通常會進行多家醫院的諮詢意見。主動或被動的轉診,在全國各醫學中心趴趴走。若隨時有個人的健康資料蒐集,重覆檢査與不必要的藥物的開立等醫療浪費也會減低。個人健康資料有適當的收集與管理,當身體疾病的時候,對疾病的診斷會較迅速,對於關鍵治療也會較及時。
由於醫療成效的有限性與醫療責任的日漸加重,病人就醫的自由度增加,醫療從業人員要靠自己的專業,或單一醫院的服務,或掌握病人過去病史,來擁有病人長期健康維護的權利將會越來越困難。醫院應該鼓勵病人對自己的健康作有計劃的管理,協助社區民眾作自我健康資料庫的建置,才能減低不當醫療資源的耗用,進而達到醫療行爲的最終目標—健康促進,身心俱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