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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障礙兒童「早期療育」的觀念

學童在學校功課不佳,課業上低成就甚至無法達成進階的程度。通常都被轉介到醫療單位接受評估。很多這一類小孩的智力都是在平均範圍,有些甚至比平均值要高。父母雖然都認為他們的小孩並不笨,但卻對這些小孩不想學習,而且在家裡及學校的行為無法被接受而頭痛不已。小兒科或小兒神經科檢查一般不會有任何發現。這些小孩通常需要考慮是否為發展性的特殊學習障礙。

學習障礙的學童在本國並不少。根據國外資料顯示罹患學習障礙各式困難的個案佔了全人口的3-5%。而依據教育部於82年所公布之全國特殊兒童普查之報告,六至十五歲學齡兒童中,學習障礙兒童共計15512人,佔兒童總人數的0.436%,居全部特殊兒童之20.53%。這些患童不只是在學校造成教學上的挑戰,對父母家庭的和諧快樂也成為極大的壓力。

根據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教育部所公布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原則鑑定基準」中有關學習障礙的定義;指統稱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推理、表達、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至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根據這個定義,學習障礙的學童是要在進入學校後才被認定。目前執行的狀況是學童在修完一年級後才接受輔助教學。教育體系雖然有很多的介入方法來協助這樣的學童接受特殊教育,但是越來越多的研究報告顯示,這些學童在被發現時,學習困難通常都是終身存在的了,很難經過日後種種訓練來達到「正常」的狀態。

個體的任何學習,其基本神經基礎是由幾個因素互相作用的結果。第一:基因的影響自胚胎時期開始控制著整個腦中樞神經架構的發展。從神經母細胞的分化,增生,走位到神經細胞髓鞘化,樹狀突的延展,神經網路結構的篩選與形成,不良神經結構的修整淘汰種種過程,按著基因的控制逐一演化並組合成專屬「人類」的腦中樞神經。第二:腦中樞神經的逐漸成熟在出生時的成熟度不夠,這種不成熟的組織架構在隨後的日子裡逐一健全。這過程恰好給個體所生活的環境留下細部調整互動的空間。這段成熟過程間即是人們常提到的學習之「敏感期」。在這段敏感期階段,神經的組織結構吸收所處環境刺激的影響最為有效率。在學習敏感期結束之前,中樞神經系統若受到損傷或功能障礙,經過有系統的復建或訓練,功能代償的機會很高,效果也很好。這也是近年來提倡早期療育的重要觀念。攸關人類溝通的要緊器官的功能,如視覺學習,聽語系統功能的建立亦然。

學習重要感官的敏感期,視聽語系統,雖然有人認為要到青春期才結束(Lenneberg,1967),但一些觀察顯示大約在學齡前,五至七歲即已大致成熟(Yakovlev & Lecours,1967)。所以學習障礙學童的確立診斷若要到國小一年級下學期,從發展神經醫學與早期療育的角度來說都是太慢了。對此,我們認為學習障礙學童的診斷時間點應大幅提前,起碼要在學齡前就需充分的懷疑,並做預防性的早期介入。要想達到這目的,醫療人員和家長都需努力。

醫療人員必須要能運用各自的醫學知識,配合家長們提供的生活訊息診測出學障之危險群。首先必須認清到底這些學童的早期學習過程出了什麽問題?嚴格來講,個體出生後即不斷的從所處的環境當中學習生存必要的「符號」。有些符號是有系統的,如音聲符號(聽、說)、文字符號(讀、寫);有些是沒有系統的,如擁抱、握握手、揮手再見等等。從學障的定義中:在聽、說、讀、寫、算等學業技巧的學習過程中產生明顯的障礙。基本上就是說這些學童對「系統性符號」的學習產生問題。若是仔細觀察,父母必能在學障小孩的早期發展過程中覺察到某些語言發展過程異樣的現象。早期神經發育,特異行為特質以及音聲語言的發展是醫療人員做早期診斷應特別注意的焦點。

而家長除了早期偵測孩童學習障礙的可能性之外,也是早期療育執行的關鍵角色。因為只有父母可以長時期與患童生活在一起。另一方面,父母與兒童長時期在一起,父母對兒童障礙之本質愈清楚、對患童所將要面對的困難愈清楚,愈能以接納的心情協助患童面對日後的困難,而不是以失望挫折憤怒的心態處理學童的學習困境。這對親子的和諧關係,家庭穩定和患童的學習成長有重大的影響。因此在早期偵測疑似學習障礙的患童時,要求父母共同參與也是必要的。